Page 189 - 正品國際藝術-書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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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一定比率的服務費並同時扣除其他各項規定 第二十九條
的費用。 競買人參加本公司的拍賣活動,應在拍賣前
第五節 拍賣品未成交及撤銷交易處理 辦理競買手續,簽署競投登記表、繳交競標
牌號保證金,領取競標牌號,以取得競買資
第二十二條 格。簽署人一旦取得競買資格,即表明接受
如拍賣品未被上拍或被本公司撤銷拍賣(撤 並遵照執行本拍賣規則的各項條款。
拍),委託人應憑委託拍賣契約書自拍賣之日
起 30 日內取回拍賣品(運費自理),解除委 第三十條
託拍賣合約書。 買受人為自然人,憑有效身份證或護照(或
中華民國認可的其它有效身份證件)辦理競
第二十三條 買手續;競買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憑有效
拍賣品上拍後未能成交(流拍),委託人應自 的註冊登記證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合
收到本公司取回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憑委託拍 法的授權委託證明文件,辦理競買手續。
賣合約書取回該拍賣品(運費自理)。本公司
與委託人之間的委託拍賣契約書自委託人取回 第三十一條
拍賣品之日解除。 競標牌號保證金為新台幣貳拾萬元整。若競
買人成功競買而成為買受人,則該保證金自
第二十四條 動轉化為已成交拍賣品的部分購買價款、定
拍賣品已成交,但買受人明確表示不支付購買 金或部分定金。若競買人未能購得拍賣品,
價款或自拍賣之日起超過 60 日仍未向本公司 則全額無息退還保證金。
支付全部購買價款從而購成違約,本公司有權
決定取消此次交易,並書面通知委託人。委託 第三十二條
人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回該拍賣品 競標牌號是競買人及競買權的標誌,應妥善
(運費自理),解除委託拍賣契約書。但委託 保管,如丟失或轉讓、一切後果由競買人自
人不得干涉本公司保留向買受人追究違約責任 行負責。
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第二十五條 本公司拍賣之加價級數均依常規之增幅執
委託人要求本公司協助退回其拍賣品,退回的 行,唯亦得由拍賣官視需要逕行調整。
運輸費用及風險由委託人承擔,除非指明並承
擔保險費用外,一般在運輸中不予投保。 第二節 委託競買

第三章 關於競買人和買受人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競買人委託代理人進行競買,應辦理委託競
第一節 競買手續 買手續。辦理競買手續,應提供授權委託書、
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受委託人為自然人,
第二十六條 憑有效身份證或護照(或中華民國認可的其
本公司鄭重建議,競買人應於拍賣活動進行前 它有效身份證件)辦理委託競買手續;受委
親自檢查與鑑定其有興趣競投之拍賣品。 託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憑有效的註冊登記
證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合法的授權委
第二十七條 託證明文件。同時提供委託人必須提供的證
因酒類收藏方式不同,部分拍品可能有失酒狀 明文件。沒辦理委託競買手續的,均被視為
態,強烈建議競買人於拍賣活動進行前親自檢 競買人本人。
查與鑑定欲競買之拍賣品。本公司不對拍賣品
的性質作出任何保證,所有拍賣品皆以拍賣時 第三十五條
的「現況」出售,買受人不得異議。 競買人可採用書面形式委託本公司代為競
買,本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委託。競買人
第二十八條 委託本公司代為競買,必須在拍賣日前 2 日
本公司關於拍賣品之圖錄及其他關於物品性 向本公司出具或傳真書面委託,委託書應說
質、 狀 況、 市 場 分 析 之 相 關 陳 述 或 說 明, 均 明拍賣品的名稱、圖錄號、最高委託出價。
屬意見之陳述,競買人不應依據為確定事實之
陳述。此外,拍賣品未陳述之部分,並不代表 第三十六條
全無瑕疵或未經修復;如已提示特定瑕疵,亦 競買委託人應將保證金於拍賣日前 2 日匯款
不表示無其他瑕疵。圖錄圖示亦僅作為指引而 至本公司(匯款費用自理)。委託競買成功
已,不應作為任何拍賣品之依據,藉以決定其 後 7 日內競買委託人應將全部購買價款的尾
顏色或色調,或揭示其缺陷。另拍賣品之預估 款支付給本公司,否則本公司有權取消交易,
價,僅代表本公司提供之參考意見,不得引為 並將該保證金按違約有關規定處理。競買委
拍賣品成功拍賣與否之依據,其價格不得作為 託人未按規定將保證金匯至本公司,本公司
其他用途。 有權解除或拒絕競買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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