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0 - 正品國際藝術-書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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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條 第四十六條
委託競買未成功,本公司將全額無息退還保 所有款項應以新台幣支付。若買受人以外幣
證金。 支付,應以買受人付款當日之匯率兌換為新
台幣,兌換後的新台幣不得低於拍賣品新台幣
第三十八條 購買價款,銀行兌換支出的手續費由買受人承
競買委託人如取消競買委託,應不遲於拍賣 擔。
日前 24 小時書面通知本公司。否則,本公司
有權按原委託競買內容執行,競買委託人自 第五節 拍賣品領取
行承擔其後果和責任。
第四十七條
第三十九條 買受人支付全部購買價款後,即獲得拍賣品的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對代理競買過程中的失 所有權。買受人須在支付全部購買價款起 7 日
誤或無法代為競買不負任何責任,競買結果 內領取所購買的拍賣品。因逾期造成的拍賣品
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搬運、儲存、保管、保險等產生的一切費用由
買受人承擔,因此而造成該拍賣品的損壞、丟
第四十條 失等一切風險,均由買受人承擔。
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委託人以相同委託價對
同一拍賣品進行競買,則先委託本公司競買 第四十八條
者為成功競買者。 買受人所拍得之酒類藏品,因存放位置所造成
的變味或異味等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第四十一條
委託競買人出具購買或無限競價等書面委託 第六節 違約責任
單,將不獲接納。
第四十九條
第三節 現場競買 買受人違約,本公司有權終止本次交易,做以
下處理:
第四十二條 (一) 保證金不予退還。
競買人在拍賣中舉起競標牌號即表示接受此 (二) 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還。
時價位,競買人應對自己在任何價位上的舉 (三) 暫時扣留本公司向同一買受人出售其
牌應價負責。一經拍賣官落槌認定競買人為 他拍賣品,直至買受人履行付款義務或支付違
最高出價人時,即表示成交,競買人成為買 約金,扣留其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可能產生
受人不得反悔,否則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 的損壞、丟失等一切風險均由買受人承擔。
法律責任。 (四) 本公司有權撤銷同一買受人其他拍賣
拍賣現場,競買行為以競標牌號為準,競買 品的交易。
人必須掌握好競標牌號不為他人所用,要對
舉牌應價負責。 第四章 關於拍賣人(本公司)的規定

第四節 買受人的結算及費用 第一節 對委託拍賣品的決定權

第四十三條 第五十條
競買人競買成功即成為拍賣品的買受人。買 本公司對於委託品擁有下列完全的決定權:
受人須立即向本公司提供其姓名及永久地 (一) 委託的拍賣品是否適合本公司出售,
址,並於拍賣日後 7 日內,悉數付清全部購 以及出售的時間、地點、條件及方式。
買價款。若發生其他費用,如出境鑑定費、 (二) 通過拍賣圖錄、新聞媒體或其他媒體
運費、裝裱費等,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國外 對委託拍賣品做任何內容的說明或評價。
買家須符合所有海關及進出口之規章。本公 (三) 是否應該徵詢專家的意見。
司將盡全力協助拍品之運輸,但對於抵觸國 (四) 拍賣品在圖錄中的先後次序、版面大
際法規致影響拍品運輸,本公司不承擔任何 小及收費標準。
責任。 (五) 拍賣品在預展現場的展覽方式

第四十四條 第五十一條
買受人逾期 60 日內仍未付清剩餘購買價款,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本公司有權在拍賣前的任
本公司有權終止本次交易,買受人應承擔違 何時間撤銷拍賣品的拍賣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約責任。 (一) 本公司對拍賣品的歸屬或真實性有異
議。
第四十五條 (二) 第三方對拍賣品的歸屬或真實性有異
服務費:落槌價於新台幣壹仟萬元以下者, 議且能夠提供相關的有效證據,同時願意對終
服務費以落槌價之 20% 計算;落槌價超過壹 止拍賣所引起的法律後果及全部損失承擔相應
仟零壹萬元 ( 含 ) 以上之部分,服務費以落 責任,並按本公司的規定交付了擔保金。
槌價之 15% 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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